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國土資源聽證規定》的規定,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定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期間舉行關于調整完善湖州市區征地補償安置政策聽證會,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聽證會時間:擬定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
二、聽證會地點: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二樓西會議室
三、報名截止時間:2020年6月10日下午5:30分
申請參加聽證會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可持單位介紹信或居民身份證前往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(209辦公室)報名。
四、聽證會舉辦機構: 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
五、聽證會有關事項:詳見附件《湖州市區關于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聽證會須知》
六、聯系人: 肖 俊 2765023 13757299933
特此公告。
二O二O年五月十一日
湖州市區關于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聽證會須知
一、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,對本次征地補償標準調整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科學性和實用性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,為今后政府決策提供參考。
二、聽證代表按以下原則確定,并由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申請指定:
1、市區鄉鎮(街道)代表3名;
2、市區村代表3名;
3、市區農戶代表3名;
4、特邀市發改委、市財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建設局、市農業農村局、市審計局、市統計局、市水利局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派代表參加。
三、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報名,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指定后獲得代表資格,由聽證舉辦機構發放《聽證通知書》及相關材料。參加報名未獲代表資格的個人經允許可以列席參加旁聽。
四、經指定獲得代表資格的聽證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,如實反映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對聽證內容的意見和建議。
五、聽證提供的材料僅供聽證代表發表意見時參考。